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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迁房能办理房产证吗?房产证可以写儿子的名字吗?
2023-07-04 11:47:33   来源:今日热点网  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

拆迁房能办理房产证吗?

1、拆迁赔偿房能办房产证。拆迁赔偿的房地产,原则上按被拆房地产的性质进行登记发证。办理时应提交下列资料:

(1)《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》;

(2)身份证明;

(3)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鉴证的拆迁赔偿协议书;

(4)补偿与被拆迁房地产有差价的,差值部分应提交补差发票复印件及发展商出具的付清差价款证明。

2、申请人符合上述规定,应该提交的资料齐全的,准予办理;资料不全的,在资料齐全后予以办理。

3、拆迁赔偿房的登记价,一般按新建房的建筑成本登记;补交差价的,差价计入登记价。

4、拆迁赔偿房属于商品房地产的,发红皮《房地产证》,可以转让;不属于商品房的,发绿皮《房地产证》,不能转让。

拆迁房办理房产证可以写儿子的名字吗?

拆迁房办理房产证可以写儿子的名字。

但是子女与父母于属同一户宅基地家庭的成员。拆迁安置户家庭拿到拆迁安置房且具备办理房产证条件后,家庭人员可以协商对这些安置房如何办理房产证,在办理的房产证上写上谁的姓名。如家庭人员中有人愿意放弃安置房产权的,放弃产权人则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等资料,到房地产登记。

拆迁房办理房产证的程序是什么?

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手续:房屋产权人要到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构申请登记;房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,如果提交的材料合法、真实、详细就进行房产登记,发放房产证。
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
第二百零九条,不动产物权的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,经依法登记,发生效力;未经登记,不发生效力,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,所有权可以不登记。

第二百一十条,不动产登记,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。

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。统一登记的范围、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,由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。



[责任编辑:ruirui]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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